行人走路安全係數大滿貫!!!請看這編!
行人走路靠左邊
很多鄉親從小到大被灌輸觀念,都是行人走路要靠右邊,不過其實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3條,沒規定行走方向,只有說行人要「靠邊走」,
事實上根據學者統計,市區事故率,面對來車靠左走,反倒比靠右來的安全4至6倍,警方也建議,看到前方來車,如果碰上危險,才可以及時閃避。
高雄區監理所梁郭所長提醒鄉親們,唯有走路靠左邊走,「面向來車」的行走方式,才能真正保護自己的安全。
汽機車駕駛人行車上路,駕駛人對於用路時所處交通環境觀察外,道路上「行人」亦要有危險認知能力,方能保護自己安全避免危險。
近來常會在新聞媒體看到行人與汽車在路口發生事故,
「行人」於道路上行走,
一定要知道的「防禦觀念」:
1.行人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,應靠邊行走,當面向來車行走時,因可看到來車,風險較低。
2.行人通過路口,除注意號誌,走行人穿越設施,也要留意左右來車是否禮讓,特別注意左轉車,當行人落入車輛的A柱(擋風玻璃左右側的支撐柱)盲點,就非常危險。
3.行人於路口,若發現旁邊停等的是大型車,通過路口就更要小心,大型車體積大、車身高、盲點多,你看得到「它」,「它」看不到你,會增加危險。
4.行人走路要專心,不當低頭族,穿戴鮮豔衣物,也是保護自己道路安全另一種方式。
5.斑馬線之前,左看 右看 再左看,過馬路時專心走路,不玩手機。
6.行人請走在人行道上,若無人行道,請靠邊走,並盡量面向來車。
7.綠燈秒數不夠時,等待下次綠燈再通過,等紅燈時,別站在馬路上。
8.汽機車禮讓行人先行,行人舉手向駕駛示意致謝。
高雄區監理所所長梁郭國提醒行人,養成良好用路防禦觀念,自己的安全,自己掌握,多一份注意,就多一份安全,預知危險加以防範,確保自己「行的安全」。
資料來源:交通部公路總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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